[行政管理部] 財會組:助理行政專員
財會組
- 辦理一般現金收付作業及銀行往來作業。
- 管理零用金撥補、結算零用金及製作銀行調節表等行政庶務。
- 各類所得扣繳資料維護及申報。
- 發票與收據之審核及開立。
- 協助收取、退還保證金(書,函)作業。
- 配合會計師查帳作業。
- 主管交辦事項。
- 擔任財務會計或出納相關工作經驗二年以上。
- 熟悉銀行臨櫃辦理業務及匯款相關作業。
- 熟知各類扣繳相關法令規定。
一、學歷
符合教育部之國內外大學/學院之會計/財稅金融相關科系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二、經歷
- 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一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三年以上者。
- 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二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四年以上。
- 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三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五年以上。
- 高中職學歷,具相關經歷五年以上。
三、其他條件
- 細心、溝通能力強、樂於團隊合作且情緒管理佳
- 具公部門會計、審計、主計等相關作業經驗佳。
- 具備2年以上會計審查相關經驗者佳。
助理行政專員35,000元以上
- 年終獎金
- 考核獎金
- 員工健康檢查補助
- 員工教育訓練補助
- 員工旅遊補助
- 結婚補助
- 生育補助
電話:02-25161855 分機520、521 陳小姐
備註
備註:
- 報名方式:本次招募一律採官網線上報名,不接受紙本郵寄;每人限報名一個類別,切勿重複報名。
- 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資料送出,逾時傳送或資料未完成者,視同未參加本次招募。
- 必備文件:應徵者須上傳履歷表(含個人照片、自傳、家庭背景及成員簡明說明)及相關證照證明。若僅填寫基本資料,未於截止時間前上傳完整履歷及證照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 聯絡資訊:請務必填寫正確且有效的行動電話及 Email,以利通知面試結果。若因聯絡資訊無效導致無法通知,需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 資格審查與通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本中心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面試未錄取者,將另行通知。
- 面試查驗:面試須由本人親自出席,並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供查驗,驗畢當場歸還。
- 應徵文件處理:應徵者提供之所有文件,不論錄取與否,本中心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嚴密處理與銷毀。
- 於到職後依工作性質於三個月後考核是否勝任工作,若無法勝任工作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予以資遣。
- 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 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 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 錄取者須同意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