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產經營部] 契約服務組:規劃師
契約服務組
配合團隊執行及規劃社會住宅及一般住宅相關作業。
配合辦理都更房地分回後及一般住宅簽約相關業務。
協助辦理社會住宅出租與審查等相關業務。
其他經主管交辦事項。
具住宅審查、抽籤、選屋、簽約公證等實務任一經驗,能配合團隊運作者。
具備與他人清楚有效之溝通能力,熟悉招租簽約方面之流程,並熟諳社會住宅相關法令規章為佳。
具政府機關或法人機構相關經驗為佳。
一、學歷:
- 符合教育部之國內外大學/學院之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 符合教育部之國內外高中職之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 資產規劃組/不動產規劃評估類:國內公私立大學及教育部採認之國外大學學士或碩士以上畢業並取得證書者,以地政、都巿規劃、建築或不動經營相關尤佳。
- 規劃師:歡迎應屆畢業生投遞。
二、經歷:
- 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三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五年以上者。
- 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五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七年以上。
- 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七年以上或其他經歷九年以上。
- 高中職學歷,具相關經歷九年以上。
三、其他條件:
熟悉公文文書處理經驗,包含OFFICE系統(WORD、EXCEL、POWER POINT)及具備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規劃師:35000元以上
- 年終獎金
- 考核獎金
- 員工健康檢查補助
- 員工教育訓練補助
- 員工旅遊補助
- 結婚補助
- 生育補助
電話:02-25161855 分機520、521 陳小姐
備註
備註:
- 報名方式:本次招募一律採官網線上報名,不接受紙本郵寄;每人限報名一個類別,切勿重複報名。
- 截止時間前完成線上資料送出,逾時傳送或資料未完成者,視同未參加本次招募。
- 必備文件:應徵者須上傳履歷表(含個人照片、自傳、家庭背景及成員簡明說明)及相關證照證明。若僅填寫基本資料,未於截止時間前上傳完整履歷及證照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 聯絡資訊:請務必填寫正確且有效的行動電話及 Email,以利通知面試結果。若因聯絡資訊無效導致無法通知,需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 資格審查與通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本中心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面試未錄取者,將另行通知。
- 面試查驗:面試須由本人親自出席,並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供查驗,驗畢當場歸還。
- 應徵文件處理:應徵者提供之所有文件,不論錄取與否,本中心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嚴密處理與銷毀。
- 於到職後依工作性質於三個月後考核是否勝任工作,若無法勝任工作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予以資遣。
- 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 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 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 錄取者須同意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