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115/10/13 截止日期:115/11/02,16:00

[行政管理部] 行政組:行政專員

行政組
我要應徵
  1. 行程與會議管理:安排主管內部及外部事務行程規劃、籌備主管相關會議及行政庶務安排(通知、場地安排、準備資料、會議紀錄撰寫及決議事項追蹤)。
  2. 協助主管媒體公關、政府及民意機構事務即時反映處理。
  3. 公文與文件審閱:協助主管進行簽呈、公文及各部門陳報文件的初步檢視、提呈與歸檔。
  4. 專案追蹤與代辦:協助主管追蹤各部門重要專案進度,並及時回報。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1. 高機敏性與保密意識:能妥善處理敏感資訊與機密文件。
  2. 情商高與彈性應變:能同時處理多項任務,並依輕重緩急進行時間管理。
  3. 溝通協調能力強:能在主管與各部間之間保持良好溝通。

一、學歷:

符合教育部之國內外大學/學院畢業並取得證書者。

二、經歷:

  1. 碩士以上學歷,具相關經歷四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六年以上者。
  2. 大學學歷,具相關經歷六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八年以上。
  3. 專科學歷,具相關經歷八年以上或其他經歷十年以上。

高級行政專員:68000元

  1. 年終獎金
  2. 考核獎金
  3. 員工健康檢查補助
  4. 員工教育訓練補助
  5. 員工旅遊補助
  6. 結婚補助
  7. 生育補助

電話:02-25161855 分機520、521  陳小姐或溫小組
 

備註

備註:
  1.  報名方式:本次招募一律採官網線上報名,不接受紙本郵寄;每人限報名一個類別,切勿重複報名。
  2. 採隨到隨審方式辦理,自公告日起連續刊登(配合業務需求採滾動式審查),至各職缺完成錄取及報到止。
  3. 必備文件:應徵者須於官網上傳完整履歷表(含個人照片、自傳、家庭背景及成員簡明說明)、前次工作薪資證明(或在職薪資單)及相關證照證明。資料不齊或未於線上完成送出者,視同未完成報名。
  4. 聯絡資訊:請務必填寫正確且有效的行動電話及 Email,以利通知面試結果。若因聯絡資訊無效導致無法通知,需由應徵者自行負責。
  5. 資格審查與通知:經審查資格條件符合本中心需求者,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面試未錄取者,將另行通知。
  6. 面試查驗:面試須由本人親自出席,並請攜帶學歷及身分證件(雙證件正本)供查驗,驗畢當場歸還。
  7. 應徵文件處理:應徵者提供之所有文件,不論錄取與否,本中心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嚴密處理與銷毀。
  8. 於到職後依工作性質於三個月後考核是否勝任工作,若無法勝任工作依勞基法第11條或第12條予以資遣。
  9. 錄取者收到錄取通知函後,應於指定時間辦理報到,如逾期未報到且未經本中心同意而延後報到者,視為放棄資格。
  10. 如委員認為面試人員應徵之職務有調整之必要者,得詢問面試者之意願並經其同意後,改以其他職務聘用。
  11. 應徵者所提供之學、經歷及其他資料內容,保證均屬確實,並無欺騙、隱匿、作假之情形。錄取後如發現有不實之處,願依本中心相關規定議處,並負相關法律責任。
  12. 錄取者須同意簽署「個人資料查證徵信同意書」,以供本中心必要時得為查證及徵信,並建立個人檔案基本資料,以作為人事內控機制及本中心辦理委託案件或受託公開徵求相關廠商或專業技師之甄選程序時,應否迴避之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