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稿-住宅專區
北市社宅落實居住查核 社宅公共停車場開放大眾使用
- 發稿單位
- 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
- 聯絡人
- 辛冠儀 主任 (02)2592-5116 #300
針對媒體關切社會住宅實際居住及地下停車場車輛等議題,臺北市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表示,社會住宅承租、居住使用及公共停車場營運,均依招租規定、租賃契約及相關法令辦理,並分屬不同管理機制。相關案件均須依具體事證依法認定,不宜僅憑特定人士出入、網路影像或停放車輛外觀,即逕行推論承租資格不符或有違規使用情形。
針對外界關注個案,中心已就承租關係、親屬關係、實際居住情形及住宅使用方式完成查核。因相關資料涉及個人資料及居住隱私,依法不宜對外揭露個案家庭成員及戶籍細節;依目前所掌握資料及查核結果,尚無具體事證足以認定有借名承租、轉租、未實際居住或其他符合終止租約要件之情形。
另社會住宅地下停車場係依法設置並對外開放之公共停車場,一般民眾均得依規定臨時停車或申購月票,並非專供社宅住戶使用,亦不得僅因車輛停放於社宅地下停車場,即推論車主身分或社宅承租資格。
住都中心強調,社會住宅之資格審查、居住查核及契約管理,均依相關法令及契約規定辦理,不因個案身分或外界關注而有不同標準。中心將持續透過現場訪視、契約資料及住宅實際使用情形等方式,強化居住查核與異常使用管理;如查有具體違法或違約事證,將依法定程序及契約規定辦理,以維護社宅資源公平及全體住戶權益。